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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高職擴招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作者:zhaojiuchu 來源:杏宇娱乐平台發布時間:2019-09-19閱讀:19754
    一、培養目標與規格
    (一)培養目標 
    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以本著以德樹人,校企合作的教育理念,以高職教育為核心,掌握以雲南少數民族樂器為特色的民族樂器製作、維護的基本製作技術和演奏技能。通過學習實踐,獲得一定的雲南少數民族樂器製作經驗及理論知識,能查閱相關文獻並能按照樂器圖紙,實際製作相應的模具、樣板,用規範的製作程序及方法製作出相應的樂器。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專業能力,能夠自主創業,在藝術團體、文化館站、行業、企業從事少數民族樂器機械安裝、機械調試、調律、烙畫、維護、教育等工作。
    (二)專業代碼
    樂器製造與維護:580110
    (三)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畢業生、三校生、具有高中或中專文憑社會人員(含退役軍人、下崗失 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
    (四)學習年限
    三年製大專
    (五)人才培養規格
    1.素質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團結協作,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4)具有健全人格,高雅的品味。
    2.知識要求  
    (1)具備本專業必需的文化基礎、藝術基礎、計算機應用、行業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2)掌握專業的基本課程理論知識;創新、創業、就業等方面的知識; 
    (3)掌握與專業相關的業務知識。
    3.職業能力要求 
    (1)專業基本能力
    熱愛樂器製造與音樂表演藝術,具備一定的音樂表演基礎和培養潛質,掌握一定的音樂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應較系統地了解雲南少數民族樂器製作的歷史、製作工藝、樂器特性及特點,具備樂器聲學、律學、樂器製造材料學等相關知識。
    (2)專業核心能力
    能查閱相關文獻並按照樂器圖紙,實際製作相應的模具、樣板,用規範的製作程序及方法製作出相應的樂器。掌握一定數量的中外不同類型風格的民族樂器發展、製作流程知識,以及掌握對葫蘆絲、巴烏等雲南少數民族樂器的製作技術。能對樂器使用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及重點技術進行理論分析和處理。
    (3)職業關鍵能力
    掌握雲南少數民族樂器的演奏方法及良好的演奏姿態,具備紮實地基本功、準確的節奏以及幹凈的音色。運用所學習到的音樂、樂器方面的綜合知識,用規範的專業操作方法,製作可用於演奏的雲南少數民族樂器。
    (4)職業延展能力
    該專業學生應具有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具備一門以上本專業外的民族樂器演奏或演唱能力;結合一定的藝術實踐經驗和職業能力培訓,取得與專業相關的職業資質鑒定。
    (六)職業資格與就業範圍
    1.職業資格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讀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考核合格,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並經職業資格鑒定所鑒定職業資格合格,獲得相應證書,準予畢業,由杏宇頒發畢業證書。
    2.就業範圍
    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三年製大專)畢業生的就業主要面向有:各級各類藝術團體、文化館站、教學培訓機構、琴行、樂器廠等,從事樂器維護與管理、葫蘆烙畫、調試、調律、整音、樂器銷售等工作崗位。

    二、人才培養模式
    (一)關心學生個人成長的目標,優生特培,對學生進行個性化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
    (二)聘請行業企業技能大師進行授課,建立健全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以“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為主線,結合校內外實訓條件,將學習任務分解到每個學期。

    三、課程體系與結構
    (一)課程模塊設計
    課程主要分為:專業必選課、專業限選課、專業任選課、公共必選課、公共任選課、藝術實踐與社會實踐必選類六大模塊。
    1. 專業必選課:基礎樂理、視唱練耳、音樂史與音樂欣賞、律學與聲學、樂器製造材料學等。這一部分課程是專業基礎理論課程,為專業主課的學習提供了引導、支撐和延展的作用。
    2. 專業限選課:葫蘆絲巴烏製作專業主課、葫蘆調繪專業主課、葫蘆絲巴烏演奏技能課等。
    3. 專業任選課:課堂教學類和學術講座類等。
    4. 公共必選課: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等。
    5.公共任選課:學術講座類、課堂教學類等。
    6. 藝術實踐與社會實踐必選類:藝術實踐、畢業實習、畢業作品展示等。
    (二)核心課程簡介
    音樂杏宇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的核心課程主要有:樂器製造專業主課、葫蘆雕繪、民族樂器演奏技能、樂器製造實訓課。

    四、課程內容
    (一)專業必選課(468學時,26學分)
    ●課程名稱:基礎樂理(108學時,6學分)
    課程性質:專業必選課
    課程介紹:本課程是音樂基礎技能訓練課,使學生基本掌握音樂理論的基礎知識,為學習音樂打下基礎。涉及記譜法、音程 、和弦、調式等主要內容。
    ●課程名稱:視唱練耳(180學時,10學分)
    課程性質:專業必選課
    課程介紹:引導發展學生的音樂聽覺,訓練基本的視唱能力和聽覺分辯能力,培養音樂記憶力、辨別能力及記譜的知識技能。涉及視唱、聽覺分辯等內容。
    ●課程名稱:音樂史與音樂欣賞(72學時,4學分)
    課程性質:專業必選課
    課程介紹:該課程以中國、外國、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典型或具有代表性的音樂作品為基本內容,輔以音樂欣賞,采用聽、學結合的教學形式,豐富課堂教學內容,活躍課堂教學氣氛,寓教於樂,通俗易懂。 
    使學生了解國、內外在音樂方面的輝煌成就;了解我國悠久、豐富多彩的民族民間音樂,以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地域感;培養符合專業適用性的審美情操和音樂欣賞能力,增強學生的藝術修養。
    ●課程名稱:律學與聲學(72學時,4學分)
    課程介紹:本課程從聲音出發,把握各種聲音現象,深入理解其科學本質,使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對音樂中的聲音及聲學原理有理性的認識和思考。通過教學,讓學生了解聲學基礎理論:音樂聲學的定義及內涵,音樂聲學的歷史,振動和波長,聲音傳播的一些主要特征,聽覺生理,聽覺心理,樂音與噪音,樂音的主要要素;音樂律學(律學概論、五度相生率、純率、十二平均律等),樂器聲學(樂器分類學、主要樂器的發音原理等)。
    ●課程名稱:樂器製造材料學(72學時,2學分)
    課程介紹: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讓學生能具有木材學的基本知識,把握木材的主要構造、特性,能依據樂器的聲學要求選用木材,並在實際的製作中正確的處理木材。課程涉及木材學概論、樹木分類、樹木的生長、木材的構造、木材的性質、木材的聲學特征、木材的缺陷、木材的保管、木材的標準、木材的檢測、樂器用材等內容。
    (二)專業限選課(1440學時,60學分)
    ●課程名稱:樂器製造專業主課(360學時,20學分)
    課程介紹:本課程強調對基本原理的認識理解和實踐能力的培養,通過嚴格的專業訓練、製作實踐,訓練學生理性的思維,理解樂器本身的文化、科技內涵,使學生具備有從事該項專業工作的綜合能力和自我發展的能力。教學時需分階段讓學生掌握重要的基本理論和概念及樂器製作實踐的全過程。
    ●課程名稱:葫蘆雕繪(360學時,20學分)
    課程介紹:葫蘆雕繪主要是以葫蘆為載體,通過烙畫,雕刻,彩繪,漆藝等藝術表現形式在葫蘆上進行二次創作,增添藝術美感,表現文畫創意之美。
    ●課程名稱:民族樂器演奏技能(360學時,10學分)
    課程介紹:要求學生通過學習和實際訓練,在集體課的學習中掌握葫蘆絲、巴烏等雲南少數民族樂器的演奏方法和技巧,並能學會一定數量的經典曲目。
    ●課程名稱:樂器製造實訓課(360學時,10學分)
    課程介紹:通過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教學模式,豐富學生實踐能力。走出課堂,在實習實訓基地參與實踐學習環節,真正達到產學結合,學有所用的目的。提高學生動手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促進就業需求的培養。

    五、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
    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主要是藝術實踐、畢業實習、畢業演出、畢業論文等,都有相應的學分。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頂崗實習,完成實習報告。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學生不得免修、免考、否則不得畢業。
    六、素質教育活動設計
    構建科學合理的素質教育課程體系,充分利用必選課、公選課、名師講座、第二課堂及課外活動等陣地,通過顯性課程的實施與隱性課程的滲透,提升全體學生基本素養,提升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身心健康素質。
    七、就業創新創業能力培養
    (一)開設《大學生學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大學生就業指導》等課程,引導學生認識自我、認識社會、認識行業、認識職業,樹立職業意識,培養職業精神,並結合自身的特質和目標,科學、合理地規劃學業與職業,提高學生的求職競爭力。
    (二)通過開設創新創業基礎課程(如《大學生創新創業基礎》《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與提升》)和舉辦各類創新創業講座,激發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將創新創業思想貫穿學生專業學習全過程,提升大學生創業能力。
    (三)通過校企結合的合作模式,工學結合,加強實習實訓的技能培養,讓實踐教學和課堂教學相結合,激發動手實踐能力,突出職業技能實用性和創新性,培育和孵化創新創業項目,在實踐中提升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
    (四)鼓勵、支持學生學習多項專業技能,並參與行業資格資質認證,鼓勵學生自主創業,參與各類創新創業項目、比賽活動。

    八、畢業標準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讀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考核合格,達到專業規定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並經職業資格鑒定所鑒定職業資格合格,獲得相應證書,準予畢業,由杏宇頒發畢業證書。
    九、教學環境與設施要求
    (一)校內實踐教學條件要求
    1.校內教學場地及實訓場所基本要求:樂器製造設備教室、琴房、多媒體教室、實驗劇場等。
    2.教學設備基本要求:樂器製造製作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齊全,完善場地條件。
    3.信息網絡教學條件:為專業教學、科研提供先進的信息化教學環境,能夠實現教學管理信息化。
    (二)校外實訓基地的基本要求
    滿足樂器製造與維護專業實踐教學和技能訓練要求以及學生半年以上頂崗實訓要求的相對固定的實訓基地。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能夠配備專門實訓指導教師,具有健全的規章製度。
    (三)教材及圖書、數字化(網絡)資料等學習資源
    1.優先選用具有專業發展水平、特色鮮明,並能夠滿足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目標要求的規劃教材。
    2.擁有一定數量特色鮮明、有較高水平的自編校本教材。
    3.擁有一定數量的圖書、刊物及專業音像資料庫、多媒體網絡課程等數字化專業學習資源。


    十、專業教師任職資格與教學團隊要求
    (一)專業教學團隊
    生師比不高於13:1。由專任教師、行業、企業人員組成專兼結合的雙師型專業教學團隊,其中兼職教師所占比例≥30%,有較高水平的專業帶頭人。
    (二)師資任職資格及專業能力要求
    1.具備高等職業教育理念,師德高尚,有較高教學水平和較強實踐能力。
    2.專任教師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教師資格證。3.兼職教師應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五年以上行業一線工作經歷。
    4.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20%。
    5.專業課中雙師素質教師≥80%,專業核心課程至少配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2人。
    6.實踐教學指導人員數量和素質能夠較好地滿足實踐教學要求。
    十一、實施建議
    (一)教學評價、考核建議
    1.凡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必須進行考試/考查;
    2.建立“知識+技能+實踐”的教學評價內容體系,突出項目成果評價。
    3.以過程考核為主體,突出專業核心能力和學生綜合素質的考核評價。
    4.註重課程評價與職業資格鑒定的對接。
    5.建立多元評價機製,加強行業、企業和社會評價

    (二)教學管理
    1.本專業實行學年製/學分製。
    2.配備合理的專兼結合教學管理隊伍。
    3.具備較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
    4.教學管理規範化、標準化、製度化。
    5.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管理,建立完善的實習實訓管理製度。
    6.實踐教學比例一般應占教學計劃總學時的40%左右
    (三)人才培養方案的管理
    人才培養方案的製定(修訂)實行學校、院(系)兩級管理體製。二級杏宇教研室負責審議、修改人才培養方案;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批準人才培養方案;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是學校人才培養方案製定(修訂)工作的責任人;教務處負責具體組織人才培養方案製定(修訂)工作,教務處長是該項具體工作的責任人。二級杏宇院長和副院長(分管教學)是院(系)製定(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的責任人。
    人才培養方案製定(修訂)後經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批準並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簽名後即成為本專業學生培養的法規文件,二級杏宇(系、部、中心)及其他教學單位必須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落實每一門課程的教師、大綱、教材,安排好各教學環節,並以此進行教學管理。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的課程和環節名稱、編號、學時及開課學期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在人才培養方案實施過程中,因社會發展、技術進步等原因導致人才培養方案有改變時需由開課單位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向教務處提交人才培養方案調整方案,教務處審核後呈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經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院長辦公會批準後方可執行;因社會發展、技術進步和教師流動導致個別課程停開,或增開個別課程,需由開課單位向教務處提交申請,經教務處審核並呈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批準後方可執行;因教師外出進修或生病等原因導致課表調整時,需由開課單位向教務處提交申請,經教務處審核並呈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批準後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