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指引
(2023年修訂)
1. 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2023年6月26日同團中央新一屆領導班子集體談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團十九大和團十九屆二中全會部署🦸🏽,緊密結合面向團員和青年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堅持夯實基層的鮮明導向,從嚴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組織功能、服務功能,紮實推進團(總)支部建設高質量發展。
2. 時間
2023年度“對標定級”工作於2024年1月開始,1月底前完成🕴🏻。
3. 對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滿6個月以上)的團(總)支部納入“對標定級”範圍🫳🏼。流動團員團支部🏺、臨時團支部等不納入。
4. 標準
2023年團(總)支部“對標定級”應緊密圍繞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主動對接國家重點戰略和重大任務🙍🪢,重點在理論學習(含宣講)、經濟發展、科技創新👩🏽💻、鄉村振興、民主法治🥇、文教體育、綠色發展、社會服務、應急處突🪜、衛國戍邊、統一戰線、對外交流等領域爭當排頭兵和生力軍,激發團員青年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挺膺擔當。重點評估2023年度團(總)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功能作用發揮情況(參考標準見附件),實行百分製賦分評定,各項指標分別賦分♚。對應星級參考如下:
——五星級團(總)支部(優秀🚵🏽♂️,90分及以上)✌️,成立時間一年以上,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成效顯著🤷🏿♂️,組織力強👰🏻,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成效好,示範帶動作用好。
——四星級團(總)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時間一年以上,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有較大成效💸,組織力較強,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成效較好。
——三星級團(總)支部(一般,70—79分)💇♀️,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組織力,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有一定成效。
——後進團(總)支部(較差🙅🏿♀️,60—69分),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存在較大差距,組織力較弱,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成效一般,發揮作用一般。
——軟弱渙散團(總)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決”指標所列情況的)🌂✍🏼。
5. 步驟
5.1 團(總)支部開展對標自評
團(總)支部對照參考標準,采取“五評、雙簽字”(評班子建設🧖🏻、評團員管理、評組織生活🃏、評製度落實、評作用發揮,團支部書記🀄️、團員代表分別簽字確認)的方式,確定自評結果🎐,核準團(總)支部的成立時間、最近一次換屆時間和申請入黨的團員人數等信息🧑🏽🚒👓,錄入“智慧團建”系統。評定為五星級的團(總)支部👩,須在完成自評後在“智慧團建”系統提交2023年度重點工作項目(重點反映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規範化建設成效和作用發揮情況,500字左右)👧🏻。
5.2 基層團(工)委復核團(總)支部自評結果
基層團(工)委結合團組織書記述職評議和日常掌握工作情況,對照所屬團(總)支部的自評結果🖼,實地采取“三必核、兩必聽”(核實“智慧團建”系統數據準確性、核驗必要工作資料🔎、核查自評結果真實度🧛🏿♂️,聽取支部書記述職、聽取黨組織和團員青年意見建議)的方式復核認定。復核前,要全面完成“空殼”團支部的整理整頓工作,否則無法依托“智慧團建”系統開展復核➰。
復核認定堅持優中選優,從嚴把握五星級和四星級團(總)支部數量,原則上五星級不超過應評總數的20%🈴;防止“好人主義”🔱,紮實開展三星級以下團(總)支部限期整改。復核結果與團(總)支部自評結果不一致的🍴🕟,應及時反饋存在問題並予以糾正3️⃣,認定後錄入“智慧團建”系統👨👩👧👦。
5.3 團的領導機關抽查評估
縣級以上團的領導機關應以推動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為契機🧏🏼♀️,結合年度工作考核🧑⚕️,在各行業領域中現場抽檢不少於20個基層團組織開展“對標定級”工作情況,重點關註五星級團(總)支部發揮作用、示範引領情況,註重剖析三星級以下團(總)支部規範化建設差距較大的原因💅。
抽檢過程應如實記錄,有弄虛作假🚻、瞞報錯報漏報等情況的,一律不得評定為五星級團(總)支部。有關抽查和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上一級團的領導機關🧖🏻👃🏿。
6. 實施
6.1 分級負責
各級團的領導機關統籌本地區(系統)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基層團(工)委嚴格復核認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團(總)支部書記負責做好自評,主動向本支部本單位的團員青年公開結果🈂️🧛🏽♂️。評星定級以線下開展為主,線上依托“智慧團建”系統同步記錄🤵🏻♂️,線下線上不能相互替代🙃👨🏻🦲。
6.2 分類指導
結合不同領域團的基層建設實際,增強“對標定級”工作的針對性🙆🏽♂️、適用性。高校👰🏼🌃、中學(中職)中的團(總)支部👩🦽,適用學校領域標準🧙🏿♀️;村(社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的團(總)支部👅,適用傳統社會領域標準🧒🏼𓀐;“兩企三新”(混合所有製企業👦🏽、非公有製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中的團(總)支部等,適用新興領域標準。
6.3 紀律約束
嚴格紀律要求,禁止在“對標定級”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請吃,禁止攤派評定指標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講條件🧑🦳、人為提高或放寬星級團(總)支部數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義🪤,禁止弄虛作假。基層團(工)委要在本地本單位對“對標定級”結果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團員和青年監督。各級團的領導機關要暢通反映渠道,對有關問題線索依規進行核實🕵🏽、處置,對違反紀律、弄虛作假的團組織及相關負責人🦏,應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紀律處分條例》等團內規章,視情節追究責任。
未部署開展“對標定級”工作的團組織及其團組織負責人😦♉️,2024年不得參評團內榮譽或參加團的重大活動🍹。落實全面從嚴治團要求,上級團組織應向相關黨組織通報連續2年未開展“對標定級”或被評定為三星級以下團支部的情況🧑🏽🎓。
6.4 激勵機製
評定為五星級或四星級團(總)支部👩🏿🔧,2024年方可參評團內榮譽(如地方各級“五四紅旗團支部”)🧑🏿🍼,原則上評定為五星級團支部方可參評“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上級團組織也可結合實際給予其他合理激勵🩺。
6.5 總結報告
落實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部署🧑🏿🎓🐓,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完成率作為評價基層建設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積極選樹推廣典型案例。省級團委基層建設部門在本地區(系統)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完成後,2024年1月底前將總結評估情況報團中央基層建設部👨🎨,重點反映經驗做法和正反兩方面的典型。
附件🎸: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參考標準(2023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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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團建頭條
編輯:陳道羽
初審:李開月
終審:黃本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