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深入推進“清廉雲南”建設行動,大力整治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強化警示震懾作用,現將2起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普洱市西盟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巖龍違規審批臨時救助💕、超範圍發放救災物資問題。
2019年至2021年,巖龍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政策界定不清把握不準、審核把關不嚴🎎,致使縣民政局先後4次違規向兩名公職人員家庭就學子女發放臨時救助金共計1.7萬元;違反相關規定超範圍向非受災群體發放床單4000條⛎,價值6萬元🧷。巖龍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3年4月,巖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楚雄州大姚縣桂花鎮樹皮廠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樊召虛構支出套取村集體資金問題。
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時任樹皮廠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樊召在掛包單位購買扶貧農產品助推村集體經濟增長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收購幹核桃1039公斤的方式👸🏻,套取本應存入村集體資金的幹核桃收購款2.07萬元🧔🏿♀️,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23年4月,樊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賠被其侵占的集體資金。
這些問題的發生🍇,嚴重影響全省鄉村振興工作成效👃🏽、侵害群眾切身利益👷🏽♀️🏌️♂️、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不斷強化紀法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扛好扛牢鄉村振興政治責任👩❤️👨。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堅決糾治鄉村振興領域影響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的作風突出問題和嚴重啃食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的“蠅貪”“蟻腐”問題👟,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