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看考,由任課教師按學生平時成績(20%)出勤率(20%)和期末考試(60%)為標準,對每個學生做出評分,並采取兩種方式進行:
1.不定期檢查:
由教研室、系部領導、學校教學管理部門等深入課堂,作臨時性或專題性考核,考核內容有:課程內容、進度、成績、紀律、學習態度等。
2.定期考試
主要有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畢業考試(匯報)。采用百分製,以任課教師打分為主,如有異議,提交教研室共同協商評定。
民間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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