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發放對象是畢業年度內在校期間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註冊登錄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網址:http://cy.ncss.org.cn),按照要求在網上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然後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創業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一並作為當年及後續年度享受創業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有關情況審核認定後,對符合條件畢業生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畢業生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減免稅申請及稅務機關所需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向創業所在地縣以上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通過審核後,享受相關創業稅收優惠政策👩🏻⚕️。